一、公理、定理、推論、逆定理:
1.公認的真命題叫做公理。
2.其他真命題的正確性都通過推理的證實,經(jīng)過證明的真命題稱為定理。3.由一個公理或定理直接推出的定理,叫做這個公理或定理的推論。4.如果一個定理的逆命題是真命題,那么這個逆命題就叫原定理的逆定理。
二、類比推理:
一道題是由已知條件、解決辦法、欲證結(jié)論三個要素組成,這此要求可以看作是的屬性。如果兩道題是在一系列屬性上相似,或一道是由另一道題來的,這時,就可以運用類比推理的方法,推測其中一道題的屬性在另一道題中也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屬性。
三、證明:
1.對某個命題進行推理的過程稱為證明,證明的過程包括已知、求證、證明
2.證明的一般步驟:
(1)審清題意,明確條件和結(jié)論;
(2)根據(jù)題意,畫出圖形;
(3)根據(jù)條件、結(jié)論,結(jié)合圖形,寫出已知求證;
(4)對條件與結(jié)論進行分析;
(5)根據(jù)分析,寫出證明過程
3.證明常用的方法:綜合法、分析法和反證法。
四、輔助線在證明中的應(yīng)用:
在幾何題的證明中,有時了為證明需要,在原題的圖形上添加一些線度,這些線段叫做輔助線,常用虛線表示。并在證明的開始,寫出添加過程,在證明中添加的輔助線可作為已知條件參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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