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理學習中用好方位詞直接關系到地理教學效果,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那么,怎樣才能正確使用方位詞?以下是地理學習時使用方位詞的幾類原則:
1、表示地理實物空間分布的相鄰關系如:南面東側。我國南面有越南、老撾等鄰國。180°經線東側為西12時區(qū),西側為東12時區(qū)。
2、表示地理事務空間位置的從屬關系如北部。寧紹平原在浙江省的北部。如用北方等詞取代,就使寧紹平原與浙江省脫離關系了。又如隴東、陜北等均指本省內部不同方位的地區(qū)。
3、表示地理事物相隔離的不同地域空間如北方,西方。日本的北方四島仍在俄羅斯手中;近年來,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經濟發(fā)展趨緩。
4、表示地理事物不同方位的空間范圍如內外、南北 高一,以南。長城內外、大江南北、秦嶺-淮河以南。
5、表示確切的地理位置如北陲、東端。西藏和新疆分別是我國西南和西北的邊陲省區(qū);我國的最東端在黑龍江與烏蘇里江的匯合處。
6、表示地理事物的動向及其變化如東流、北風、向右偏、左偏等。長江東流入海;我國冬季盛行偏北風;北半球水平運動物體,受地轉偏向力影響運動方向右偏。其中名詞前面的方位詞指來向,動詞前面指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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