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金山 郭玉梅
【“與”的意義和用法】
1.介詞,表示引進(jìn)動(dòng)作所涉及的對(duì)象,相當(dāng)于“同”“跟”。如:秦王使使者告趙王,欲與王為好,會(huì)于西河外澠池。(《廉頗藺相如列傳》)
2.連詞
(1)表并列,相當(dāng)于“和”“跟”。如:孤與老賊勢(shì)不兩立。(《赤壁之戰(zhàn)》)
(2)表選擇,有時(shí)單用,有時(shí)“與其”連用,相當(dāng)于“若是”;后面常有“孰若”“不如”“寧”等和它呼應(yīng),意思是“與其……不如(哪里比得上、何不、寧可)……”,意在舍棄前者,選取后者。如:“與其不遜也寧固!保ā队(xùn)儉示康》)
3.句末語氣詞,讀yú,表疑問或感嘆,可譯為“嗎、呢、吧、呀”,后來也寫作“歟”。如:求!無乃爾是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另外,“與”做動(dòng)詞也很常見,意義如下:
(1)給予,授予。如:則與一生彘肩。(《鴻門宴》)
(2)結(jié)交,交往。如:夫人之相與,俯仰一世。(《蘭亭集序》)
(3)贊許,贊同。如:吾與點(diǎn)也。(《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
(4)等待。如:日月逝矣,歲不我與。(《陽(yáng)貨》)
(5)讀yù,參加。如:蹇叔之子與師,哭而送之。(《?之戰(zhàn)》)
【“與”的意義和用法的判斷】
在“與”的幾種用法中,易混點(diǎn)主要在當(dāng)“與”作“和”“同”“跟”解時(shí),是介詞還是連詞?
第一,看“與”前后的詞或短語的語法性質(zhì)是否相同或相近。如果相同或相近,一般是連詞;如果不同,則一般是介詞。如:
(1)豎子不足與謀。(《鴻門宴》)
(2)方與將軍會(huì)獵于吳。(《赤壁之戰(zhàn)》)
(3)有志與力,而又不隨以怠。(《游褒禪山記》)
(1)句中“與”前面的是短語“豎子不足”,后面是動(dòng)詞“謀”;(2)句中“與”前面的“方”是時(shí)間副詞,后面的“將軍”是名詞。因此這兩句中的“與”是介詞。(3)句中“與”前面的“志”和后面的“力”都是名詞,因此,該句中的“與”是表并列的連詞。
第二,看“與”前后的詞或短語能否省略。在文言文中,介詞后面的賓語和介賓短語前面的主語常可省略,據(jù)此可知,“與”前面的主語或后面的賓語省略時(shí),“與”做介詞;而“與”做連詞時(shí),它前后的詞或短語是并列關(guān)系,不能省略。如:
(4)欲呼張良與俱去。(《鴻門宴》)
(5)臣請(qǐng)入,與之同命。(《鴻門宴》)
(6)況吾與子漁樵于江渚之上。(《赤壁賦》)
(4)句中的“與”后承前省略了代詞賓語“之”,(5)句中的“與”承前省略了主語“臣”,因此兩句中的“與”做介詞。(6)句中的“與”前面的“吾”和后面的“子”是并列關(guān)系,都不能省略,因此是連詞。
第三,看“與”前后的詞語在句子、段落或篇章中的邏輯地位是否相同。如果“與”前后的詞語處于相同的地位,該句中的“與”是連詞;如果二者的地位有主次之分,該句中的“與”則是介詞。例如:
(7)懷王與諸將約曰:……(《鴻門宴》)
(8)余與四人擁火以入……遂與之俱出。(《游褒禪山記》)
(9)客亦知夫水與月乎?(《赤壁賦》)
(7)句中“懷王”是“約”這一動(dòng)作的發(fā)出者,是敘述的主體;“諸將”是動(dòng)作“約”的承受者,是敘述的客體。(8)句僅從前半句來看,“余”和“四人”似乎是并列關(guān)系,但從“遂與之俱出”可以看出,“余”是敘述的主體,“四人”是動(dòng)作“擁火以入”的偕同對(duì)象,是敘述的客體。因此這兩句中的“與”是介詞。(9)句中的“水”和“月”都做“知”的賓語,是敘述的客體,二者是平行并列的關(guān)系,因此,該句中的“與”是連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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