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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吃藥,何時不再“靠手掰”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安全教育 來源: 逍遙右腦記憶


  “因為沒有專門針對兒童的劑型,我給孩子喂藥必須根據藥品包裝上的體重和喂藥量的換算標準計算,真的很費勁。”昨日,市民汪女士3歲的女兒因咳嗽就診,面對醫(yī)生開的消炎類藥物,她感覺很無奈。事實上,這是一種普遍現(xiàn)象,因為目前兒童藥品的適宜劑型和規(guī)格缺乏,很多兒童用藥往往要“靠手掰”甚至用刀切割,給家長和孩子帶來極大不便,也存在一定的用藥風險。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等六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保障兒童用藥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近10年來我國關于兒童用藥的第一個綜合性指導文件。這意味著,今后將有更多企業(yè)為兒童“量身定做”適宜劑型和規(guī)格的藥品,長期困擾患兒家長的兒童藥“靠手掰”問題或有望終結。

  問題

  算劑量太麻煩,還造成浪費

  記者昨日走訪了市內多家藥店和醫(yī)院。記者發(fā)現(xiàn),藥店內出售的兒童藥物,其藥品說明書中一般僅有“小兒慎用或酌減”、“謹遵醫(yī)囑”等描述,缺少明確的兒童適應癥和用法用量,也未明確標注不良反應警示等信息。

  而對家長來說,最讓他們頭痛的莫過于一些消炎類藥物,其體重和用藥的換算非常復雜,家長必須根據藥品說明書上的一個換算表多次計算后,才能大概確定孩子的每次用藥量。

  “我兒子吃一種消炎藥時,按照他的體重每次只能吃半袋,因為不好儲存,結果剩下的半袋基本都浪費了。”市民廖先生說,還有一種藥物,孩子每次吃的分量應該是小袋裝的3/4,每次用藥時總感覺很難把握準。“如果把握不好服藥的劑量,肯定就會影響藥物療效,甚至導致用藥風險,這讓我們家長感覺很為難。”

  “其實不僅家長面對孩子服藥劑量很煩惱,醫(yī)生也很頭痛。”長沙市婦幼保健院兒科副主任張路說,兒科每天都會面對把一些藥片切割成兒童適宜劑量的工作。“醫(yī)生會根據早產兒、新生兒的體重,將一些藥品精細切割到十分之一,甚至十九分之一等更精確的分量。一些膠囊類的藥物甚至需要醫(yī)護人員將一顆顆膠囊打開,細數其中的粒數。”張路介紹。

  “一些貴重藥品,例如注射用藥等缺少兒童適宜規(guī)格,每次只能將成人劑量、規(guī)格的包裝進行重新拆分。用的少、扔的多,造成浪費,增加了藥品費用和患者負擔。”長沙市中醫(yī)醫(yī)院(長沙市第八醫(yī)院)藥劑科主任、主任中藥師鄧曼靜說。

  原因

  九成以上藥品無“兒童版”

  據統(tǒng)計,現(xiàn)有的3500多種西藥中,兒童劑型僅有60多種,僅占藥品總量的2%左右。目前,在長沙市婦幼保健院,涉及兒童的藥品有80余種,僅占全院門診用藥的18.2%,多數是抗菌藥。該院專門的兒童劑型主要集中在部分口服藥物,較原來有所增加,但種類仍少。而長沙市中醫(yī)醫(yī)院(長沙市第八醫(yī)院)目前涉及兒童用藥的品種有近90種,約占總藥品種類的10%。

  為什么“兒童版”藥物這么少?張路認為,由于兒童的年齡(0-14歲)及體重(3-60公斤)跨度較大,兒童藥品難以做到滿足各個不同年齡的劑量和劑型的要求;兒童特別是嬰兒的用藥,由于難以開展藥品的臨床試驗,加上兒童藥物相對于成人利潤偏低,藥廠在研發(fā)、生產方面積極性不高,使兒童用藥存在一定局限性。因為兒童的用藥劑量小,市場規(guī)模小,盈利微薄,市場上很少有專門做兒童用藥的藥企。

  危害

  用藥不當或影響兒童健康

  據國家藥物不良反應監(jiān)測機構的一份報告顯示,我國兒童用藥不良反應率達到12.9%,新生兒更高達24.4%,而成年人為6.9%。在長沙各大醫(yī)院收治的患兒中,有不少就屬于家長擅自給孩子用藥,結果反而導致孩子因用藥過量導致病情延誤或加重而送醫(yī)的案例。

  “很多藥物是復合制劑,其中很多成分是不能應用于兒童的。如果不正確使用的話,可能會造成危險。”張路說,兒童用藥安全不可小視。

  “小孩吃大人規(guī)格的藥物或藥物超量,尤其是對心腎功能有影響的藥物,是危害健康的。”鄧曼靜指出,因為小兒的肝臟還沒發(fā)育成熟,對藥物的解毒能力不全;小兒的腎臟仍處于生長發(fā)育之中,對藥物的清除能力不全;加上小兒大腦的血腦屏障功能還沒發(fā)育完全,還不能阻止某些藥物對大腦的傷害。

  建議

  開發(fā)多劑型劑量的兒童藥品

  如何緩解“兒童版”藥物缺少的情況?張路表示,要改變目前兒童用藥規(guī)格、劑型少的現(xiàn)狀,國家應通過立法或行政手段,加強對兒童藥品在研發(fā)、生產、試驗及藥物毒副作用的監(jiān)測方面的投入,在政策上給予傾斜,提高生產廠家的積極性;同時,減少藥品流通中的中間環(huán)節(jié),降低藥價虛高,使廣大患者得到實際利益;盡量細化兒童藥物,同種藥品可有多種劑型和劑量;對兒童藥品的口感加強研究,提高兒童用藥的依從性。

  鄧曼靜則建議,鑒于目前綜合性醫(yī)院受藥品規(guī)格品種的限制,國家應考慮將兒童用藥的品規(guī)列在規(guī)定品種之外。另外,希望國家敦促藥廠進一步完善兒童用藥說明書的內容,多開發(fā)兒童使用劑型,確保劑型能方便家長拆分把握給藥劑量,如顆粒劑、糖漿劑、混懸劑等。

  新規(guī)

  兒童用藥鼓勵“量身定做”

  國家六部門近日出臺的《關于保障兒童用藥的若干意見》指出,對于部分臨床急需的兒童適宜品種、劑型、規(guī)格,建立申報審評專門通道,加快進度,并逐步建立鼓勵研發(fā)的兒童藥品目錄,引導和鼓勵企業(yè)優(yōu)先研發(fā)生產。鼓勵開展兒童用藥臨床試驗。加強兒童用藥臨床試驗管理,探索建立新藥申請時提供相關兒童臨床試驗數據及用藥信息的制度。

  《意見》還提出,按規(guī)定及時將兒童適宜劑型、規(guī)格納入基本醫(yī)療保險支付范圍。優(yōu)先支持兒童用藥生產企業(yè)開展產品升級、生產線技術改造。建立短缺預警機制,對臨床必需、易短缺、用量小的藥品綜合采取價格、采購扶持及定點生產、儲備等方式確保供應。

  提醒

  確定兒童用藥劑量四依據

  怎樣確保兒童用藥安全?中南大學湘雅二醫(yī)院藥劑科專家表示,目前,計算兒童用藥劑量主要有4個依據:年齡、體重、體表面積和藥品說明書。一般情況,按年齡計算時,1歲兒童用藥劑量為成人的1/5,2歲為1/4,4歲為1/3,6歲為2/5,9歲為1/2,12-14歲為2/3,14-18歲為3/4,18歲開始即與成人用藥劑量相同。

  有的孩子與同齡兒童相比,太胖或太瘦,則主要參考“按體重計算法”。即用藥量為兒童體重(公斤)和成人體重(50公斤或60公斤)的比值,再乘以成人用藥劑量。比如體重為20公斤的孩子,用藥量約為成人的1/3至2/5。

  藥品說明書如果已明確兒童用藥劑量的參考值,應以此為準。

  記者 匡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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