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數(數數)是一種有目的、有手段、有結果的活動。人們要知道一個集合中元素的個數就要進行計數。計數的過程就是把要數的那個集合的元素與自然數列建立起一一對應的關系。在計數過程中,無論按什么順序去數,只要沒有遺漏,沒有重復,所得的結果總是一樣的。也就是說計數的結果與計數的順序無關。
美國學者格爾曼等認為,兒童數數時必須遵循五條基本原則:
。1)一一對應原則,即兒童在數數時,一個數只能對應一個物體。
。2)固定順序原則,即數與數之間有一個不變的順序(1、2、3……)。
。3)基數原則,即數到最后的一個數的值就代表這個集合所含元素的個數。
。4)順序無關原則,即一個集合的數目,和從什么地方開始數數無關。
。5)抽象原則,即關于數數的原則可以用于任何事物。
我們知道,兒童計數能力的發(fā)展要經歷三個不同的水平:“口頭數數”、“按物點數”、“說出總數”。那么,2-3歲兒童的計數能力發(fā)展到什么水平了呢?
這時的孩子正處于從對事物的籠統(tǒng)感知到計數的過渡階段。他們可以籠統(tǒng)地感知物體數量的多少,對于明顯的“多”和“少”是可以區(qū)分的,但還不能對物體的精確數量進行計數。一般說來,這一階段的兒童能夠認識的數量不超過3。
但是,這一階段兒童口頭數數的能力往往會遠遠超過3。有研究表明:2歲左右的孩子可以掌握的口頭數數的范圍一般是順數1——10。從實質上看,這種口頭數數只憑機械記憶就能完成,并不是真正的計數操作。但這種口頭數數的學習卻是計數的必要基礎。所以,我們完全可以教孩子學習口頭數數,至少是教1——10的口頭數數。
至于第二種水平——按物點數,則可以在1——3的范圍內進行。因為掌握按物點數的技能要比口頭數數困難地多,孩子能掌握按物點數的范圍也就比口頭數數的范圍小得多。在孩子能一下一下按物點數到3的時候,就可以教他們用數到的最后一個數來表示總數。沒有必要把“說出總數”與“按物點數”的學習割裂開來,事實上,這樣做對孩子獲取“總數”的經驗是有幫助的。不過此時孩子即使能說出總數3,甚至更大一點的總數,也完全有可能不明白“最后一個數”標志總數的道理。所以,家長并沒有理由暗自竊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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