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語文總結之童趣背景】,童年趣事,均是瑣事,但在孩子的眼中卻是難忘的“大事”。
本文主旨是寫作者兒時的“物外之趣”。“物外之趣”雖非物自身所有,卻又與物有關,它是觀物者的主觀體驗作用于物的結果,也可以說是因物而生成之意趣。本文中所說的夏蚊及草間之蟲皆極細小之物,可以誘發(fā)兒童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意趣即由此生成。
開篇先說作者兒時視力極好,然后點明文章主旨。“張目對日”,猶言兩眼能經受強光刺激;“明察秋毫”,言視力極佳,極細小之物也看得一清二楚。有如此好的視力,再加上“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的癖好,因而能發(fā)現“物外之趣”。這是總提,僅用 32字,行文簡潔可見。以下分述。
夏蚊成雷,人不堪其苦,而年幼的作者異想天開,將它想象成“群鶴舞于空中”的動人圖景,并且看得入了迷。隨后他又聯想到曾經見過的“鶴唳云端”的圖景,于是“留蚊于素帳中,徐噴以煙,使之沖煙而飛鳴”,結果是他真的見到了這樣的圖景。這是一幅憑借想象而“放大”了的圖景,它表現了一個孩子幼稚心靈中自發(fā)的審美意識。此其一。
其二,作者年幼時居城中,渴望見到大自然風光而不得,于是他用想象來實現自己的愿望。他把花園里土墻凹凸處和花臺上的叢草想象成樹林,把蟲蚊想象成野獸,把高出的小土塊想象成丘陵,把低陷的小土塊想象成山溝,這使他有了一個自由而廣闊的天地,可以飽覽“大自然”的風光。有一天,有兩只小蟲在草間相斗——在年幼作者的想象中就成了兩獸在樹林里相斗,使他看得格外入神;不料一個“龐然大物”拔山倒樹而來。一伸舌,便將兩獸一齊吞入腹中。年幼的作者被嚇得六神無主;待到清醒過來,幻覺消失,才發(fā)現此前那個“龐然大物”不過是一只癩蝦蟆。他惱恨之極,卻并不想傷害它,僅以鞭打示懲—&mdash 初中地理;用什么做鞭子,文章未做交代,大概是小樹枝吧?他懲罰癩蝦蟆,可能含有為兩小蟲復仇的意思,但從“驅之別院”一舉來看,主要原因是它破壞了自己的審美情趣。
總結:文章在安排好線索的同時,以兒時觀察事物的獨特角度,精選了充滿童趣的典型材料,生動細致地加以刻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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