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數學知識點:綜合法與分析法

編輯: 逍遙路 關鍵詞: 高中數學 來源: 高中學習網


綜合法:


一般地,利用已知條件和某些數學定義、公理、定理等,經過一系列的推理論證,最后推導出所要證明的結論成立,這種證明方法叫做綜合法。
圖解:


分析法:


一般地,從要證明的結論出發(fā),逐步尋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條件,直到最后,把要證明的結論歸結為判定一個明顯成立的條件(已知條件、定理、定義、公理等)為止,這種證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圖解:



分析法的思維特點:

執(zhí)果索因;分析法的書寫格式:要證明命題B為真,只需要證明命題為真,從而有……,這只需要證明命題為真,從而又有…… 這只需要證明命題A為真,而已知A為真,故命題B必為真。

分析法與綜合法綜合:



綜合法的思維方法:


綜合法的思維方向是”,即由已知條件出發(fā),逐步推出其必要條件(由因導果),最后推導出所要證明的結論成立,故綜合法又叫順推證法或由因導果法.綜合法的依據:已知條件以及邏輯推理的基本理論,在推理時要注意:作為依據和出發(fā)點的命題一定要正確.


分析法的思維方向:


分析法的思維方向是”,即由待證的結論出發(fā),逐步逆求它要成立的充分條件(執(zhí)果索因),最后得到的充分條件是已知(或已證)的命題,故分析法又叫逆推證法或執(zhí)果索因法.


用分析法證明的模式:


用分析法證:為了證明命題B為真,這只需證明命題B,為真,從而有……這只需證明命題B:為真,從而有……這只需證明命題A為真.而已知A為真,故B必真.可見分析法是”,步步尋求上一步成立的充分條件,它與綜合法是對立統(tǒng)一的兩種方法。
特別提醒:當命題不知從何人手時,有時可以運用分析法來解決,特別是對于條件簡單而結論復雜的題目,往往更是行之有效.用分析法證明時,往往在最后加上一句步可逆,這無形中就出現了兩個問題:①分析法證明過程的每一步不一定”,也沒有必要要求”,因為這時僅需尋找充分條件,而不是充要條件;②如果非要”,則限制了分析法解決問題的范圍,使得分析法只適用于證明等價命題了,但是,只要我們搞清了用分析法證明問題的邏輯結構,明確四種命題之間的關系,那么用分析法證明不等式還是比較方便的。




相關高中數學知識點:反證法

反證法的定義:


一般地,假設原命題不成立(即在原命題的條件下,結論不成立),經過正確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說明假設錯誤,從而證明了原命題成立,這樣的證明方法叫做反證法。


圖解:




反證法的步驟:


(1)假設命題的結論不成立,即假設結論的反面成立;
(2)從這個假設出發(fā),通過推理論證,得出矛盾;
(3)由矛盾判定假設不正確,從而肯定命題的結論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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