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音樂等于學樂器?非也!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才藝培養(yǎng) 來源: 逍遙右腦記憶


有家長苦惱地問:“我家寶貝已經(jīng)過了鋼琴十級,他現(xiàn)在該怎么辦呢?”問題看似可笑,卻道出了許多家長在孩子音樂學習方面的“終極”疑問:樂器也學了,考級也到最高一級了,孩子的音樂學習該往哪個方向走呢?是否再重新學一樣樂器?其實,家長以學樂器來衡量音樂學習本身就是一種錯誤。

學音樂不是學樂器

一提到音樂學習,許多家長立刻想到讓孩子學琴,這是種狹隘又功利的音樂觀。音樂是人類表達思想、感情和生活情態(tài)的一種方式,而樂器演奏僅僅是音樂活動的一種形式。可是,許多家長往往把樂器演奏看作是音樂活動的全部。其實,對于一個三四歲的孩子而言,純技巧性的樂器學習只是讓孩子學到了使用某種樂器的一點技術,而并沒有讓孩子獲得美好的音樂體驗,甚至會破壞他對音樂的創(chuàng)造力和想象力,最后成為一個離開了曲譜就不會彈琴的孩子。

學音樂是為了體驗

音樂是種感受,是種即興,是和動作、舞蹈、語言等緊密結(jié)合在一起的藝術形式,而不僅僅是種樂器演奏技巧或某種歌曲的演唱技巧,更不僅僅是為了表演。學習音樂更多的是為了讓孩子獲得各種體驗和感受:體驗音樂本身的美,包括音符的美、旋律的美、歌詞的美,同時,從音樂中體驗悲與喜、憂與樂等不同情緒,不同的音樂還能讓孩子體會到新疆姑娘的熱情、蒙古草原的遼闊、春天的萬物復蘇……孩子在音樂中跋山涉水,放飛想象,在音樂中增加樂感。這才是孩子學習音樂的目的。

不是為音樂而音樂

對幼兒階段的音樂活動而言,音樂學習只是一種教育手段,是要通過音樂的學習讓孩子在語言表達、數(shù)字概念、肢體協(xié)調(diào)、與人交往等方面獲得更多提升,也即“通過音樂智能發(fā)展其他八大智能”。幼兒園的音樂活動即有這樣的功能。一般而言,幼兒園音樂活動有唱歌、樂曲欣賞、主題活動、樂器演奏等。唱歌不在于讓孩子唱準音,而在于讓孩子體驗歌唱的快樂;樂曲欣賞是為了提高孩子對美的感受力;主題活動則是發(fā)展孩子動作協(xié)調(diào)、交往能力等很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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