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的特征,思維其有概括性和間接性的特征,思維的間接性則是說思維不是直接地,而是通過其他事物的媒介作用來反應事物的。如我們學習歷史、地理等知識是就是憑借教師的語言和書面文字來實現(xiàn)的。
人在自己的實踐活動中,首先認識的是事物的個別屬性或某些特別的事物,這就是對事物的感知,客觀事物紛策復雜,人的感知只能反映客觀事物的表面現(xiàn)象,要抓住事物的內在本質及其規(guī)律性,就必須運用人的思維。思維是對客觀事物的本質和規(guī)律性的概括性和間接性的反映。例如人們對鳥的認識,就是先認識具體的鳥,如麻雀、喜鶴、老鷹等,然后再由具體的鳥歸納出鳥的井同特征:鳥身上長有羽毛,有翅膀,有腳趾等。事物的本質是指一事物區(qū)別于它事物的最根本的性質:事物間的規(guī)律性則是指客觀事物間所必然存在的關系。在感知的基礎上,隨著人的實踐的不斷深入,人會進一步地認識到事物的本質和規(guī)律,并且有可能利用這些規(guī)律來預見未來,處理問越,指導實踐,這就產生了人的思維活動。
語言是思維的工具和武器,思維的間接性和概括性都是借助于詞,借助于語言來實現(xiàn)的;思維是語言的內容,沒有思維就不可能有語言。
思維的過程是一個心理過程,是人通過分析綜合而在頭腦里獲得對客觀事物的全面的、本質的反映過程。在分析綜合的過程中,人們運用比較來確定事物之間的異同和關系,在比較的基礎上,從思想上把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許多事物結合起來,這叫做概括:抽出某種事物的屬性或特征,使他們在思想上跟事物本身和其他特征區(qū)別開來,這就是抽象。人類思維的發(fā)展,就是思維的抽象和概括過程的發(fā)展。
思給有完俊的結構。整個思維活動。有方向,有材料,有形式,有系統(tǒng),有法則。
思維是智力活動的核心成分,思維的鉀力品質很多,主要有:思維的敏捷性(速度)、思維的靈活性。思維的深刻性(抽象、概括程度)和思維的獨創(chuàng)性(獨創(chuàng)地解決問題地能力)四個方面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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