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教學繞不開語法

編輯: 逍遙路 關鍵詞: 高中語文 來源: 高中學習網(wǎng)


作者:易興喜

在備《桃花源記》中遇到如下兩個問題。

第一,關于“志”的含義和用法。文中有兩處關于“志”的文句,“處處志之”和“尋向所志”。課文只給出“處處志之”的注解:“標記。這里是做標記的意思。”這個解釋,已成定論。另外一處“尋向所志”關于“志”的意思和用法卻避而不談,很讓人糾結(jié)。查閱資料,有人說:“作動詞,做標記的意思!币灿腥苏J為:“作名詞,所做的標記的意思!北娬f紛紜,爭論不休。我個人認為,“尋向所志”中的“志”在這里應理解為“作名詞,做的標記的意思”。

在分清“志”的用法和意思之前,我們得厘清兩個概念,其一,我們所說的詞類活用,是專門針對其中一個字而言,如“尋向所志”只針對“志”,不涉及“所”(“志”是符合“尋向所志”中“志”的內(nèi)涵。而“所志”超出了“尋向所志”中“志”的內(nèi)涵,屬于它的外延了)。其二,談詞類活用,是針對文句中的一個詞翻譯的前后變化,尤其是在具體句子中的具體意思。于是,我們根據(jù)文言翻譯“通”“達”的原則很容易發(fā)現(xiàn),“處處志之”中的“志”翻譯后的意思是“做標記”;“尋向所志”中的“志”翻譯后在這里是“做的標記”的意思。

既然不同,為什么教材編者不作注呢?再仔細琢磨,發(fā)現(xiàn)問題出在“所”字上。在古漢語中,“所”加行為動詞構(gòu)成名詞短語,表示動作行為的結(jié)果或?qū)ο。這樣一來,問題就解決了!爸尽笔莿釉~,表示做標記的行為!八尽碑斎痪褪切袨榈慕Y(jié)果“標記”了。

第二,在課文的第一段“忘路之遠近”中的“之”的意思和用法,一般人根據(jù)口語順溜的感覺,認為這個句子的意思是“忘記了路程的遠和近”,“之”就是“的”的意思。其實,這樣理解是不對的,這個句子完整的樣式是“漁人忘路之遠近”,整體結(jié)構(gòu)和“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相同。所以,“忘路之遠近”中的“之”的意思和用法為“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的標志,不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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