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釋催眠現(xiàn)象時,是否有必要使用“變換狀態(tài)”這一概念,目前還有很大分歧。筆者認為,人的意識狀態(tài)無時無刻不在變化;主觀催眠感受也代表著一種意識狀態(tài)的改變,只是它大大超出了受術者正常的意識感受范圍。本章努力闡述這一看法,以圖消除人們的分歧。為此需要探討幾個方面的問題,首先是意識的性質問題。
3.1意識的性質
當我坐在萊斯特綜合技術大學語言病理研究所的計算機房撰寫此書時,我“意識”到很多事情。首先我被本段的第一句話的措詞所困擾,它似乎表達了我想要表達的意思,但我又覺得不太恰當。為了保存我對自己意識的這種解釋,我決定不予修改,但它仍然使我感到不安。我也意識到,我內心正力圖將我下一步要表達的思想見諸文字。這些都屬于內部事情;除此而外,我也意識到外部的事情。
外部事情包括走廊對面秘書正在打字;監(jiān)測器屏幕上的閃爍光點(與屏幕上的文字相比,我似乎更加注意到光的閃爍);由于坐勢長時間不變而引起的右腿輕微不適感;以及宣溫稍微偏高的感覺。我能夠選擇性地將注意力指向這些外部:事情的任何一種,并加以探索。我也可以將注意力集中到我右腿的不適感覺上;而當我這樣做時,不適感覺好像擴散開來。這并不是說右腿不適逐漸加重了;我的意思是這種感覺好像占據(jù)了我更多的意識。與此同時,由于我正在考慮一種軀體感覺,故對其它模糊的不適感、癢感也更加明白地體察到。我斷然說明,我似乎未體驗到任何欣快的軀體感覺。 這種控導注意力的能力是意識,因而也是催眠的一個重要問題。當我思考這句話的時候,若干心理學家的姓名進入了我的意識,首先是布羅德本特,緊接著是波斯納和施奈德。
“羅德本特”出現(xiàn)的原因似乎不難解釋。對我來說,“布羅德本特”與注意力概念的聯(lián)系最為密切,這從他的有關著作(如布羅德本特,1957)即可看出。然而,“波斯納”和“斯奈德”的出現(xiàn)是很難解釋的。我認為其原因如下:在考慮注意力的控導問題時,使我“想起”注意力不能得到控導的條件;而這又“提醒”我考慮到意識的自發(fā)和控制情況。波斯納和施奈德兩人都曾論述過這一問題。在此我為“想起”和“提醒”兩詞加了引號,因為我確信它們無一是意識過程,都只不過是意識的自發(fā)情況。
我又意識到,自己正在為后面兩個人名而感到不安。當查找自認為是我正在尋思的參考資料時,我發(fā)現(xiàn)自己的記憶很可能有誤。我沒能找到由波斯納和施奈德二人合撰的論文,不過我仍然有些相信,如果再進一步查詢,我還是可能找到該文。我最后所找到的是兩則參考文獻,一則是波斯納與斯賴得合撰的一篇文章;一則是斯奈德與希夫里合撰的一篇文章。我說出這些內容,目的在于告訴欲進一步探究這類混淆的人們,我的記憶之誤是由于“斯奈德”與“斯賴得”聽起來相
通過對自己主觀體驗的說明,我們可得出什么結論?首先,我知曉外部事情;其次,我知曉內部事情;其三,在某些 情況下,我似乎箭夠控導我的注意力;其四,我能監(jiān)察這些注意力轉移;其五,我能監(jiān)察這些意識并且探索其性質,遺一點或許最難體會。我認為,最后這種能力類似于奧特雷(l981,第87頁)所說的“反射意識”,以及漢弗萊(1984,第8頁)所說的“反照意識”或“意識之意識”
這里并不是說意識有什么級別和次序;上面所談的只是對自己意識之客體進行分析的方法。而即使是對自己意識的監(jiān)察,最好也要置之于同一層次進行考慮,否則便可能進入一種無限制的回歸,即意識有很多層次,而每一個意識層都能監(jiān)察下一個意識層。這是很危險的看法;而且在理論上也
不需要作這樣的理解。比較審慎的看法是,意識的監(jiān)察并不是一種特殊的現(xiàn)象,而不過是意識的一種類別。
2催眠與意識
我希望讀者讀到此處,即開始明白催眠和意識問題對于催眠理論的重要性。被催眠者用以判斷自己催眠深度以及自已是否進入催眠狀態(tài)的能力正是上述最后一類,即意識的監(jiān)察能力。下面舉一個例子,它有助于說明這個問題。
珍妮特平生第一次經(jīng)歷了催眠誘導。誘導過后,她談了自己的體驗:
我不知何故而感到非常放松,不僅軀體放松,而且 精神也是如此。并非睡意朦朦朧,而好像是我任注意力自 由地飄蕩。當您要我回想青年時極愉快的事情時,我發(fā)現(xiàn)自己的注意力很難集中于任何一件事情。上肢飄浮真是奇跡。當我正在尋思“我做不了”的時刻,雙臂突然開始上升,它們確實是自己升浮起來的。在升起之初,我有點擔憂,因為沒有把握能否控制它。我沒有試圖去迫使手臂降下來,不過,我覺得即使這么作了,要使手臂降下來似乎也是不可能的。很快我便停止了擔心,而只是集中注意體會正在發(fā)生的事情。當您暗示海岸時,我能看見真正的海岸情景而且不愿離開,也不愿醒來。您要是使時間持續(xù)得更長一些就好了。我的感受導乎尋常,然而它是愉快愜意的。
仔細地分析這一報告,就不難看出其中珍妮特的意識之客體的類別。對外部事情的意識明顯存在,如珍妮特對我聲音的感知即是其例;珍妮特也意識到了外部事情,因為她說有那么一會兒她有些輕微的擔憂。她肯定也能監(jiān)察注意力的轉移,因為她能反映自己的注意力在飄蕩而不是定向的。至于珍妮特所說的感覺異常,我認為屬于監(jiān)察自己意識的結果。
在催眠過程中,珍妮特意識到了不同的感受。她回顧這些感受而得出的結論是,自己的感覺異乎尋常。之所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有若干的原因,其中之一是她認為自己的注意力飄蕩不定。此外,她發(fā)現(xiàn)自己可以描繪出印象深刻的海濱風景;最不由自主的是上肢自動地升浮起來,而且是在她正想著它們不會活動的時刻升浮起來的;她感覺到在自己對內部事情和外部事情的意識之間有很多區(qū)別:她沒意識到自己給上肢下達的運動指令,而意識到它們正在活動。所有這些都使她相信自己的感覺異乎尋常。
但是,這些情形也能使珍妮特相信自己是處于催眠狀態(tài)嗎?這當然取決于她對催眠狀態(tài)的理解。如果她認為催眠狀態(tài)是一種感覺異常的情形,那么回答是肯定的;如果她認為催眠狀態(tài)是一種自己和現(xiàn)實完全失去聯(lián)系的情形,那么回答則是否定的。顯然,在對這一問題的看法上是人各不同的。不過,只要詢問珍妮特在催眠時的感受與正常有多大不同,個人看法的差異所導致的問題即可避免;因為珍妮特是其意識體驗的最好評判者。
為了得到上述關于個人差異的信息,我們可以利用不同韻研究方法,如具有整體結構的問卷、綜合調查表以及調查表分析法,等(塔特,1979)。塔特非常推崇卡羅罩納擴充量表;他認為那是他所見到的測量催眠深度的最實用量表。該量表不封底,對催眠深度的測量范圍沒有極限。如果受試者覺得自己進入了很深很深的催眠狀態(tài),那么他們可以說催眠深度達到100,甚至是1000。塔特指出,催眠深度量表可以在非催眠情況下使用,例如藥物誘導狀態(tài)、冥想狀態(tài),等;當然也可在正常情況下使用(但在正常情況下,不可能有多少深度可言)?_里納擴充量表魚括若干項目,每一項目右特定的分值,它們是:
0=清醒
l—12=放松的、超然的、觀念運動
20=痛覺缺失
25=做夢
30=健忘、精神寧靜、很高的受暗示性
40=所有反應完全真實
50=精神呆鈍
正如本章開頭所說,我認為每個人的意識狀態(tài)時刻都在變化。使用上述催眠深度量表將會證實這一點。雖然該量表的敏感性還不足以甄別正常情況下意識深度的千差萬別,但要證明意識深度因人而異則是完全可能的。不承認意識時刻都在變化,這就是對我們自我體驗的否定。當我們監(jiān)察自己的意識狀態(tài)時,我們即對自己意識的一般狀況或狀態(tài)作出結論。遺憾的是,大多數(shù)人都不具備豐富的詞匯以表達關于這狀態(tài)的信息;而只是在自己目前的意識狀態(tài)發(fā)生極大的變化以后,他們才想到可談論的詞句。
現(xiàn)在似乎應該總結一下上面所提出的觀點。我認為,我們監(jiān)察自己的意識,故可評判自己的意識狀態(tài),因而也就能判斷自己是否被催眠了。人們的意識狀態(tài)時時都在變化;但在正常條件的變化并不太大。不過,在催眠情況下,有些人在監(jiān)察自己的意識時,可能發(fā)現(xiàn)感受與平時大不一樣,這就使他們說自己的意識狀態(tài)完全不同。
很多關于催眠是否屬于一種意識變換狀態(tài)的辯論似乎常常忽略了意識的多變性(Ludwig,1969)。這使人們認為,當研究人員說催眠是一種意識的變換狀態(tài)時,同樣也就是說催眠是意識的一種狀態(tài);正常意識是意識的另一種狀態(tài);而冥想是意識的又一種狀態(tài)。這不能不令人感到遺憾!
我們只要仔細分析一下催眠過程,即可揭示出上述看法的謬誤所在。再以珍妮特為例。在催眠誘導之前,她處于正常的清醒狀態(tài):而通過對自己意識的監(jiān)察,她認為意識是正常的。在暗示她閉上眼睛的過程中,她感覺到自己漸漸變得不太警覺。這是她所報告的最初出現(xiàn)的意識狀態(tài)之變化,這種變化的出現(xiàn)極有可能是由于她意識到自己的眼皮正在眨動、她感到身體非常舒適,感到非常放松。她意識到自己的注意力飄蕩不定,這使得她相信自己不如先前那么清醒,甚至使得她報告說自已的意識狀態(tài)又發(fā)生了變化,變得完全不如先前那般警覺。她意識到當自己沒有想讓自己的手臂上升時,而它卻正在升浮起來,她還意識到自已因此擔憂。這些都有可能使她報告說意識狀態(tài)出現(xiàn)了另一種變化,但不一定說清醒程度進一步降低。我推斷她是處于一種異乎尋常的狀態(tài);在這種狀態(tài)下,上述類型的事情在她看來能夠發(fā)生,所以她就報告說自己的感受與平時兩樣。她這么講,也是因為她沒有足夠的詞匯描述自己的意識狀態(tài)。
我并不是說為了使催眠現(xiàn)象(如上肢懸浮、痛覺缺失、幻覺等)產(chǎn)生,受術者首先必須進入某種不同的意識狀態(tài);我的看法是受術者對自已意識狀態(tài)的判斷要以他們正在體驗到的現(xiàn)象的意識為基礎。不過,一旦人們覺察到自己的意識狀態(tài)異乎尋常,那么其他典型的催眠現(xiàn)象就更容易發(fā)生。讓我們再來考查一下珍妮特的體驗,這樣可使該問題更加清楚。
發(fā)生在珍妮特的情況是,在剛剛開始體驗到某種現(xiàn)象(如放松)并監(jiān)察自己對該現(xiàn)象的意識時,她便肯定自己的意識狀態(tài)與平時不同。既然承認其意識狀態(tài)與平時不同,那么她很有可能會經(jīng)歷其它催眠現(xiàn)象,因為她預料在不同的意識狀態(tài)下將有異常的感受。結果她經(jīng)歷了更多的催眠現(xiàn)象。如果是這樣,那么又會使她認定意識狀態(tài)已發(fā)生改變,這又使得她更有可能體驗催眠現(xiàn)象,如此便形成了循環(huán)。在催眠過程的呆些階段,珍妮特可能相信自己意識狀態(tài)的變化足以使所有暗示給自己的催眠現(xiàn)象都會發(fā)生。如果她未能感受到暗示給她的催眠現(xiàn)象的一種或多種,那么就會使其意識狀態(tài)更接近正常。顯然,這里同樣也存在著個體差異;個體差異至少可以部分地說明人們在催眠的易感性方面的不同。
杰恩斯(1976)指出,在西方文明中,人們習慣將意識比喻為“容器”,用以說明其特點。故人們常說開放意識、封閉意識、表淺意識,意識深處的想法、意識深部角落潛伏著想法,等;此外還有許多“空間的”之類的比喻。人們之所以考慮催眠具有各種深度,這很可能與上面的比喻大有關系。不過,比喻是有局限性的,而且比喻常常會束縛我們分析問題的方法。我想提出另外一種比喻,它主要是關于我們對事物的意識,以及催眠如何影響意識的比喻。
這種比喻要求讀者想象一個大的電視熒屏,旁邊還有一些測量表。熒屏上有大量看起來是互相分離的圖像,其大小不一。該熒屏有一大特性,這就是你若凝視某一圖像,這個圖像就會擴大,而其它圖像則漸漸變小,不過它們不會完全消失;你若轉而凝視另一個圖像,那么這個圖像又開始擴大,而前面擴大的圖像又開始縮小。有時你的注意力不自覺地為某一圖像所吸引。每當凝視某一圖像時,你也會看看熒屏旁邊的測量表。所有這一切看起來都與圖像的性質、感官功能狀況有關;而奇怪的是,它們與你是否有意識地控導自己盼視線也有關系。
當然,這是用比喻解釋對事物的意識以及注意力的控導。
這是一個極簡單的比喻,其唯一意圖就是借以說明催眠影響這些過程的可能途徑。可能途徑夕一是,無論你是否注視圖像,催眠都有可能改變其大小。其機理大概是催眠瞎示引起丕同的刺激量,而這些刺激在注意力控導之前即已發(fā)揮作用。
不過,海爾加德(1983)在其論催眠和疼痛的著作中指出這是不可能的。
另一個可能途徑是催眠或許改變了人們控昱注音_血的能力。放注意力要么在毫無意識的情況下固定于某一特定圖像;要么就是漫無目的地在部分或全部圖像上來回掃描。實際情況看起來總是如此。第三種可能途徑是,當人們注視圖像時,它會擴大;而其擴大可受到催眠的影響。如擴大速度可能加快或減慢:或者根本就不會擴大;甚至也可能縮小。催眠的這種作用可能是在注意力被控導(或失控導)以后出現(xiàn)的。
催眠還可能影響監(jiān)視著各種情況的測量表,也就是說催眠能改變人們對意識的監(jiān)察能力。如果這種監(jiān)察能力發(fā)生改變,那么我想他將會說自己的意識狀態(tài)發(fā)生了變化。不過,比喻畢竟是比喻;由于我們獲得的證據(jù)愈來愈多,舞臺催眠的作用機理也就會逐漸被揭示。這里我希望讀者從上述設想中得到興趣和啟發(fā)。
本章的另一目的是將催眠和習慣上與催眠密切相關的其它現(xiàn)象作一比較,這里我選擇了其中的睡眠、放松、冥想和藥物誘導狀態(tài)來進行分析
催眠與睡眠
盡管誰都要睡眠,但很明顯,誰也不能從自己的體驗中得到大量的睡眠知識。在這一領域里,正是由于科學研究方法的涎生,特別是腦電圖(EEG)的發(fā)明,便使得關于睡眠與夢的知識爆炸性地增長。在做腦電圖記錄時,要將電極置于頭皮上,測量腦的電活動變化。德門特和克萊曼(1957)通過記錄腦電圖而分別出睡眠的四個不同階段。在第Ⅰ期_睡眠中,腦電圖呈現(xiàn)高顱、低幅的波形,與清醒休息狀態(tài)(O期)的波形相近,只是較不規(guī)則。在這期睡眠中,人們正在打瞌睡。而且若從這期睡眠中醒來,人們甚至否認正在瞌睡。
第Ⅱ期睡的腦電圖以大而低的波形為其特征,偶爾見有短時的,有節(jié)律的低短波(稱為“梭形”波)。第Ⅱ期睡眠較第Ⅰ期睡眠為深。第Ⅲ期睡眠又較第Ⅱ期睡眠為深。在這一期睡眠中,腦電圖的波形更不規(guī)則,其間也有梭形波,只是其波幅較高;偶爾也可能出現(xiàn)大而慢的波形。第Ⅳ期是最深
度的睡眠,在腦電圖上以大面慢的波_(δ波)為其特征。此外還有眼快動(REM)期睡眠,這時人們正在做夢。在一夜的睡眠中,人們平均要經(jīng)歷5段眼快動睡眠,每段間隔大約90分鐘。眼快動睡眠穿插在一夜睡眠的各期之間。
被催眠者腦電圖的波形與睡眠者腦電圖的Ⅱ、Ⅲ期波形和Ⅳ期的波形好像有很大差別(埃文斯,1982)。例如在催眠過程中幾乎沒有Ⅳ期δ波的跡象出現(xiàn)。徹脫克和克拉馬茲(1959)討論過I期睡眠與催眠在腦電波上的相似性。這種相似當然部分是由于催眠師暗示受術者感到瞌睡,正在閉上自己的眼睛,甚至睡上l~2秒鐘;蛘哒绨N乃(1979,1982)指出,它是由腦電圖記錄的不敏感性所致;催眠與睡眠的腦電活動本來可能存在差異,但這砷差異為腦電記錄時的過多干擾所掩蓋?梢灶A料,如果為受術者施加“覺醒”誘導。而不是相反的“睡眠”誘導,那么其腦電波將有很大差異。(班亞.梅扎羅斯、格雷古斯,1981)為什么催眠曾被視為是與睡眠相同的狀態(tài),這一點是很清楚的。在別人看來,正在睡眠的人與經(jīng)過“睡眠”誘導催眠了的人在表現(xiàn)上很相似;二者顯然都可產(chǎn)生不隨意活動,如生動的做夢。睡眠與催眠的另一個可能的相似之處在于,有人(埃文斯,1977)發(fā)現(xiàn)受術者在接受哈佛集體催眠易感性量表A表的測試時的得分與他們的夜間入睡能力有關。埃文斯(1982)認為,這種相關可能是因為人體內存在一種控制意識水平或意識狀態(tài)的機制;而該機制無論在人們進入催眠還是進入睡眠時都發(fā)揮作用。除了上述相似之處以外,人們一般認為睡眠與催眠是大不一樣的兩種狀態(tài)。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http://m.portlandfoamroofing.com/cuimian/16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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